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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防止野生蘑菇中毒发生 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发布时间:2017-07-12 15:17:38  来源:互联网

近期,我省接连产生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故。为杜绝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品中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产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大众——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1.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毒蘑菇毒性成份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侵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病发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还没有殊效疗法。

2.切勿采、食野生蘑菇。鉴别野生毒蘑菇是不是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避免产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1些没有科学根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3.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资混入其中。

4.产生食品中毒时要及时处置。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医治,同时还应保存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干资料;餐饮单位1旦产生毒蘑菇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消费者如发现出售、加工野生蘑菇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拨打电话12331,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信息来源:食品消费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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