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14:42:43 来源:互联网
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标示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干情况通告以下:
1、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5001和1504011、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110、通化长城药业股分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902的磷酸苯丙哌林片,天津金虹成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606的磷酸苯丙哌林胶囊。不合格项目有溶出度、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详见附件)。
2、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干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103、7104、7105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背法行动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干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干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3月29日
附: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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