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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药企GSP被收/撤

发布时间:2017-05-16 14:48:05  来源:互联网

5月12日⑴5日,安徽、山东两地共收回/撤消10家药企的GSP证书!

安徽:撤消2家

5月15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通告,撤消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证书。

2017年4月18日至21日,省局对芜湖仁德堂药业西药经营有限公司、芜湖3益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情形。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第210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点原则(修订稿)》“说明之7:监督检查结果判定”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消行动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134号)规定,该局依法撤消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山东:收回7家、撤消1家

5月12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18号、第19号两个公告,分别收回5家、撤消1家药企的GSP证书!

淄博齐闽大世界医药有限公司、淄博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同兴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华源天宏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乾顺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泰安众民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撤消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5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2家药企的GSP证书!

博齐闽大世界医药有限公司、淄博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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