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药资讯

严重违规,9家药商GSP被撤/收

发布时间:2017-04-26 14:46:06  来源:互联网

日前,海南、云南共撤消1家药商、收回8家药商的GSP证书!

海南:撤消1家药商GSP

4月25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消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严重违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第210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点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万宁市局依法撤消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关背法行动已立案查处中。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

注册地址:万宁市和乐镇振兴街64号

GSP编号:C-HN⑴5-WN-0130

主要背法事实:

2015年1月份以来,购销大量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销售登记记录,未向供货商索取发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采取现金结算方式与供货商进行交易等严重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动。

云南:收回8家药商GSP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药监局发布《关于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第1批)》,收回8家药店的GSP证书。

据了解,2017年3月8日⑶月17日,曲靖市药监局对全市75家药店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曲靖市麒麟区好心人大药房等8家药店严重违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究法》第2105条,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