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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最新消息:医保改革异地结算

发布时间:2017-03-22 17:43:45  来源:互联网

2017年3月13日讯,为进1步推动异地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在前期举行8省互认签约的基础上,在京再次举行跨省就诊结报签约仪式,将异地就诊范围扩大到31个省(区、市)的定点医疗机构。

由辽宁、、安徽、福建、海南、4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的省级新农合管理机构(或结算机构)作为甲方,其他省分的就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乙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诊结算管理中心)作为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作为丁方共同签署协议。

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还组织医科院信息所(即委异地就诊结算中心)与腾讯公司签署协议,利用腾讯公司已和部份医疗机构实现信息系统连接的工作基础,扩大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范围和功能。

本次签约活动是由辽宁、、安徽、福建、海南、4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等省分省级新农合管理机构(或结算机构)作为甲方,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省分的就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乙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诊结算管理中心)作为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作为丁方共同签署协议。协议与分级诊疗政策相结合,明确了各签署方的责任、义务,规范了转诊、定点就诊、垫付、审核、回款等业务环节。

今后协议参合省分内参合患者经规范转诊至协议中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诊,可逐渐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报服务。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款后直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结算管理中心申请回款,管理中心清分后由中国人寿先行向医疗机构拨付其垫付资金,再由中国人寿与患者参合省分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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