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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3批次药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8-11 22:26:45  来源:互联网

8月10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报称,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葡萄糖酸钙片,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82721的沉香化滞丸,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05604的沉香化滞丸。不合格项目包括重量差异、装量差异、溶散时限。

通报强调,对这些不合格药品,相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103、7104、7105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背法行动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干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干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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