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3年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强调要预防先天性残疾
北京5月19日电 《北京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19日在其间发布。《行动计划》在先天性残疾预防、疾病致残预防、伤害致残预防、康复服务方面提出了1系列新举措。
2016年8月25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推出《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此次北京出台的《行动计划》提出2017⑵020年期间,将聚焦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和工作机制、防控主要致残因素、有效控制残疾发展3大目标。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欧玲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行动计划》从婚前孕前健康保健服务、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残疾筛查干预4个方面,提出要预防先天性残疾。
与《国家行动计划》相比,北京的《行动计划》新增6项指标,分别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到达50%,孕妇增补叶酸比例到达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到达9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到达98%、1⑹岁儿童听力筛查率到达90%,和0⑴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筛查率,要求到达85%。
提高指标标准有3项,内容包括:孕前健康检查率从国家要求的80%提高到85%,产前筛查率从国家要求的60%提高到97%,儿童残疾筛查覆盖率从国家要求的85%提高到90%。
《行动计划》还突出儿童优先原则,将0⑹岁儿童残疾筛查纳入工作常规,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建立个案管理系统,实现儿童残疾从产生、发现到干预、康复的闭环管理。
伴随着北京人口老龄化加重、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环境压力延续加大,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有待进1步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在显著增加,残疾现患率、产生率处于较高水平。
《行动计划》在沾染病、慢性病、精神疾病3个方面予以推动。其中,在精神疾病方面,新增精神分裂症医治率到达80%的指标,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从国家要求的80%提高到85%,加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康复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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