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权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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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个人隐私正规合法亲子鋻定地址-10家(附亲子鋻定流程解析)

重庆市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在哪里做?重庆中量国鉴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咨询。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又称为匿名亲子鉴定,即在非证明的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需要明确个人隐私亲子鉴定的概念。这种鉴定方式不仅能够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猜忌和疑虑,维护家庭和睦稳定,而且其结果仅作为委托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能够充分保护个人隐私。

一、重庆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名单

重庆中量国鉴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

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亲缘鉴定等DNA亲子鉴定咨询。

服务地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等全市均可服务。亲子鉴定电话:191-1136-1380(微信:DNA-CQ)

二、重庆市正规司法鉴定机构

1、重庆市南岸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

2、重庆市獒鉴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世纪英皇南塔

3、重庆市循证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

4、重庆市万州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

5、重庆市科信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大道

6、重庆市新道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海关路

7、重庆法正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南区

8、重庆市巴南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

9、重庆市独上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建工二村

10、重庆市渝万鉴定所

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

温馨提示: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亲子鉴定,还需要根据业务范围选择,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三、亲子鉴定的原则

亲子鉴定作为一项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法律认证的重要程序,应当遵循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合法性和伦理性,包括:

1、自愿性原则:参与亲子鉴定的双方(或其法定代理人)必须自愿同意进行鉴定。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亲子鉴定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决定。

2、科学性和准确性原则:亲子鉴定应使用科学的方法,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无误。应采用当前科学界认可的有效技术进行检测。

3、保密原则:鉴定过程中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和鉴定结果需严格保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4、合法性原则: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必须具有合法资质,且鉴定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正当程序原则:鉴定过程应符合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样本的采集、运输、检测和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

6、公正性原则: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应保持中立,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

7、伦理原则:在涉及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的亲子鉴定时,应特别考虑到伦理问题,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这些原则是亲子鉴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旨在确保鉴定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人权保护。

四、亲子鉴定的流程解析

在现代社会,亲子鉴定作为确认亲子关系的科学方法,已经成为解决家庭关系疑问的重要手段。本文将详细介绍亲子鉴定的整个流程,从委托开始,到最终结果反馈,旨在为有此需求的人士提供一份清晰的指南。

A、亲子鉴定的重要性

亲子鉴定不仅仅是一项科学技术,它在众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法律诉讼中,亲子鉴定常用于亲权、抚养权和继承权等案件的证明。此外,它还有助于个人寻根问祖、确认血缘关系,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亲子鉴定对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B、亲子鉴定的流程解析

1、委托阶段:亲子鉴定委托。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法律事务所或直接个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此阶段,成年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同意鉴定,而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享有知情权,应当征求他们对鉴定的意见。

2、身份验证: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当事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或户籍等,并在抽样现场核实这些证件。

3、缴费及抽样: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被鉴定人需亲自到场进行样本采集。这一过程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样本的准确和隐私的保护。

4、实验室鉴定:在确认当事人身份和委托关系后,样本将被送往实验室进行科学分析。

6、结果反馈:鉴定结束后,结果将以正式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委托人,确保隐私和信息的安全。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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