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权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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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24家正规司法亲子鉴定机构一览(附2025年正规鉴定中心)

主要类型的亲子鉴定外,很多鉴定机构还提给额外的服务,比如上门取样服务或者加急服务。这些额外的服务会增加额外费用。例如,上门取样服务可以让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样本采集,适合那些不方便到机构现场的委托人;加急服务则能缩短鉴定的时间,但也会增加一定的费用。


朝阳中检基因dna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点

朝阳国鉴亲子鉴定咨询中心(中量国鉴生物)

朝阳服务范围:密云区,延庆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东城区,西城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朝阳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9号楼1108室

注意:落户、迁户等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来北京中量国鉴生物亲子鉴定中心办理】

朝阳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

朝阳业务范围:DNA鉴定服务咨询预约,包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上户口及移民等DNA鉴定。

简介:北京中量国鉴生物是一家正规专业的亲子鉴定咨询机构,力求满足每一位客户合理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鉴定标准,绝不泄露客户信息的同时保障每一位客户的问题都得以解决。

中心宗旨:在提高亲子鉴定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每一位受检客户得到一个公平、公证、真实、可靠的咨询结果,长期关注国内亲子鉴定师编写论文,从而确保提供实时亲子鉴定解答,是我们作为一家有责任心企业的标准的原则。

朝阳正规司法鉴定机构汇总

1、北京司法鉴定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

业务范围: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2、北京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法华寺街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3、北京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联系地址:吉庆里

业务范围:声像资料鉴定(限于电子数据)

4、某院司法鉴定科

联系地址:德外大街安康胡同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5、北京长某司法鉴定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手印鉴定)

6、北京某院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7、北京中某司法鉴定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电子数据鉴定)

8、北京博某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安门外饮马井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气体毒物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合成药毒物鉴定,天然药毒物鉴定,毒品鉴定,易制毒化学品鉴定,杀虫剂鉴定,金属毒物鉴定,除草剂鉴定,杀鼠剂鉴定)

9、北京赛某司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业务范围:声像资料鉴定(限电子数据)

10、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业务范围:机动车辆特征鉴定(含性能、结构、参数鉴定)、机动车辆质量和质量是挂鉴定、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机动车总成和零部件鉴定、痕迹鉴定(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朝阳司法亲子鉴定费用概览

在朝阳进行亲子鉴定的费用大致在2000至4500元之间。以下是朝阳不同类型亲子鉴定的收费细节:

1、朝阳个人亲子鉴定费用:大约在2000至2200元之间,结果通常在5至7天内出具,也提供加急服务。

说明:个人亲子鉴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结果仅供个人参考。通常由朝阳的第三方机构,如生物技术或基因检测公司进行。委托人可以自行收集样本或由工作人员协助采集,无需提供明,结果准确可靠。

2、朝阳司法亲子鉴定费用:大约在2400至3600元之间,结果同样在5至7天内出具,也提供加急服务。

说明:司法亲子鉴定要求所有当事人亲手到鉴定机构提供样本,并出示明文件、委托书等,以确认身份。鉴定结果具有高度准确性,达到99.999%。在朝阳进行此类鉴定时,需准备、驾照、出生证明等明文件。

3、朝阳胎儿亲子鉴定费用:大约在4000至4500元之间,结果在3至5天内出具,也提供加急服务。

说明:胎儿亲子鉴定属于个人亲子鉴定范畴,结果仅供个人了解。适用于怀孕6周以上的孕妇,通过提取10ml孕妇静脉血进行鉴定。

朝阳司法亲子鉴定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选择鉴定机构:选择一个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2、咨询与预约:了解鉴定相关信息并预约采样时间。

3、样本采集:通常采用口腔拭子等方式采集样本。

4、实验室检测:将样本送至实验室进行DNA分析。

5、结果分析与报告:实验室分析结果并生成鉴定报告。

6、收取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收取或接收鉴定报告。

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1.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2.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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