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律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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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大个人亲子验测中心(12家附2024年鉴定办理攻略)

  具备何种条件才能进行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两个部分,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一、郑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名单


  1.郑州司法鉴定咨询中心


  郑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56号


  郑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咨询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咨询。


  郑州亲子鉴定咨询中心服务范围: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中牟县、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东新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郑州鉴定机构名单整理


  1. 郑州鑫大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大学路街道大学路40号


  2. 河南一诚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顺河路45-5(紫荆山地铁站C口步行230米)


  3. 河南省郑州福元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福元路158号


  4. 河南威盾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梧桐街32号河南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7号楼4楼东


  5. 河南众一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中州大道与明鸿路交叉口国信广场22层


  6. 河南省正光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正光路与民生路交叉口东80米


  7. 河南同一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郑州产海路88号


  8. 河南明鉴司法鉴定


  地址:郑州城东路106号远征大厦14层


  温馨提示:以上亲子鉴定机构信息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并非全部鉴定机构都可以提供亲子鉴定服务,请结合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机构排名不分先后,侵权请联系删除。


  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具有法律资格的鉴定机构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允许夫妻私下进行亲子鉴定,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很容易被对方质疑和推翻。


  (二)夫妻双方自愿.合格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作为确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亲子鉴定必须经当事人同意,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双方同意鉴定的,应当予以批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定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并与案件的其他材料进行核实、综合分析和正确判断。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有证据表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对方声称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声称成立”根据规定,综合整个案件的其他证据和案件,确定是否有亲子关系。


  (三)单方面委托民间机构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法院普遍认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司法程序确实需要亲子鉴定的,也应当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司法机构的一种鉴定,司法亲子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司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可以用于上户口、打官司、出国等用途。


  个人亲子鉴定无需任何证明即可进行办理鉴定,不公开,只供委托人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可以自己取样送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去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个人亲子鉴定仅仅是用于确认亲子关系,了解是否是亲生。


  无创产前胎儿亲子鉴定怀孕满6个星期及以上且孕妇身体无恙即可做,只需抽取孕妇手臂10ml静脉血从中抽取胎儿DNA样本信息与疑父进行亲子鉴定,也可以选择自行委托医院护士采样


  严格规范亲子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一)加强资质管理。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取得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业务许可,并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二)统一受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亲子鉴定委托,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受理。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或单位、个人代为受理亲子鉴定委托,不得利用中介组织或个人招揽业务。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跨地区接受委托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但不得违规设立服务点、采血点、接案点等。


  (三)规范受理范围。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依法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亲子鉴定委托。亲子鉴定的委托人为当事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得受理。司法鉴定机构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孕妇开展产前亲子鉴定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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