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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药分开推新政 医事服务费能否补药品的“缺”?

发布时间:2017-03-28 14:05:58  来源:互联网   

新医改推行已有7年之久,各地为了切实推行“医药分开”的政策,纷纷出狠招,前有名闻遐迩的三明医改。近日,北京市宣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于2017年4月8日正式实施,在北京市属地范围内的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诊疗费、挂号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价格调整,彻底告别以药补医。

药品零加成 医院减少15%收入

实施药品零加成之前,医院的药品可以加价15%,这是医院的一大笔收入,也是一直为行业所诟病的“以药补医”。为了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国家推行药品零加成,对于药品加成收入减少的部分,国家采取811的补偿模式,即医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医院自己承担10%,政府补贴10%。

按照相关要求,意味着医院自己需要承担药品收入减少的10%部分。据媒体报道,广州从化区中心医院每年药品支出约3亿元,按15%药品加成计算,利润约4500万元。该医院院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试点到到2015年8月,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合计1557.66万元,收到的财政补助为1082.27万元,累计亏损457.39万元。这种亏损对于中医院来说更为严重,增城区中医院自试点以来每年减少收入约1000万元,政府补助260万元,年亏损700多万元。此外,有些医院的政府补贴迟迟不到位。

从全国范围来说,年收入在几十亿的大医院不在少数,这也意味着推行零加成以后,医院的损失高达千万。但是这损失的部分,难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填补,原因是市民难以接受突然提高的医疗服务价格。医院为了解决药品零加成产生的损失,于是开展了“二次议价”,甚至要求药企返点,把损失转嫁到药企身上。

医事服务费 能否补药品的“缺”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仅是取消药品零加成从而实现取消以药养医是不现实的。如今,北京推行的医药服务费是否能补药品的“缺”?

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方来英透露,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医事服务费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很显然,实施医事服务费是想补药品零加成后、医院减少的部分收入,并将挂号费和诊疗费合并于其中。通过这种形式,无疑能弥补一部分因药品零加成损失的收入。但这也意味着市民就医时会产生另外一种感觉“挂号费涨十倍”,“就医贵就医难”的问题仍无法得到有效缓解。

万来英表示,实施医事服务费可以避免新的诱导机制形成;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格局的实现。他认为大医院的不同级别医生之间,以及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拉开了医事服务费的差距,可以有效引导常见病、慢病患者分流。过去可看可不看大专家的慢病常见病患者,面对档次清晰的医事服务费,会自动向大医院的普通号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分流。

此次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对推行医药分开的有益尝试,医事服务对于补偿医院由于药品零加成而造成的损失有一定效果,但是在医院收入项目中,如手术、护理等项目收费上升,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费用下调。未来,医院将如何通过这些有升有降的医事服务项目来补偿药品零加成的损失,这点很考验医院管理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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