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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罗氏新基BOSS隔空喊话,药价谈判降幅标准即将出新规!

发布时间:2017-03-24 21:06:18  来源:互联网   

自去年首次药价谈判以来,关于药价谈判价格降幅依据何种标准确定一直备受争议。对此,E药经理人独家获悉,国家正在加快药物经济学评价政策制定与出台,而这将成为药价谈判降价的主要条件和依据。

药价谈判启动以来,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主政者:许多原研药早已专利过期,在华上市也已经多年,但是即使采用谈判手段,仍然无法让其降价,为什么?

谈判桌的另一边,对于许多当事的制药企业而言,能够将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体系是求之不得的机遇,但是目前的药价谈判缺乏明确的机制与标准,往往是强制式的“要求降价百分之多少”。怎么办?

针对此,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在寻找行之有效的办法,以快速、公平的推进药品价格谈判进程。在3月22日由RDPAC、南京市政府、工信部发展中心共同举行的2017国际医药创新大会上,国务院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国恩透露其最新获得的信息:“对于创新药以后如何通过进行谈判进入国家医保,国家正在起草一个谈判新条件,就是企业需要提供谈判药品的创新药物成本效益的数据,从而让医保部门能够确定给该产品报不报销,报销多少,现在是明确要放在谈判条件当中的。”

简单而言,药物经济学将成为药价谈判中主要的依据,而制药企业需要自证价值。

1、45个谈判品种的主角们

2月份,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并同时透露了确定45个拟谈判药品。这45个品种包含了哪些?谈判进程如何?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热点。

据E药经理人获悉,在此轮谈判中有35个左右的品种为进口品种,而剩余的产品为2008年以后获批的国产1.1类新药。

对于没有进入新版甲类、乙类目录的拟谈判创新药而言,这是一班不能错过的车。正如前商务部部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德铭在会上所说,创新药进不进医保决定了其能否快速放量。

在2017国际医药创新大会上,E药经理人记者就药价谈判目录的相关问题分别采访了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罗氏中国区总经理周虹、新基制药中国区总经理严军。他们均明确表示,很乐意与国家进行医保目录的价格谈判,但是具体要降多少、降到什么程度需要与相关部门谈。

他们对于药价谈判,均希望国家必须要有明确的机制与标准确定谈判的价格降幅,而不是毫无依据的要求企业降价百分之多少。

去年5月20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3个产品的谈判价格与最初公立医院采购价格相比降幅均在50%以上。

2、新规出台在即

虽然关于该轮谈判,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曾公开表示,是按照“一药一策”的思路,谈判小组研究细化了每一种药品的谈判流程和策略,与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而且为了确保谈判过程规范,还对谈判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但是至于具体的那个药品降幅多少,是什么指标确定的,并没有明确,这也是很多人呼吁出台明确谈判机制与标准的原因所在。

而且值得探讨的是,正是由于药价谈判中,政府部门因为标准的不明确,没有可衡量的标准确定具体降价幅度,以至于很多跨国药企原研药专利已经过期,在国内没有仿制药的情况下,即使采用谈判手段,依然无法让其降价。

今年年初,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同样达到安全、有效的基础上,要选择最经济、最有效率的产品,这就需要经济学的方法来做,现在我们正在加快制定药物经济学评价政策。”

其实,早在2010年就公布了关于药物经济学的评价指南,但是一直很难落地,究其原因是国家并未推出强制性政策,以及鼓励性政策推动药物经济学的落地和生根。但是在药价谈判目录这一政策制定之后,药物经济学评价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从国家发展健康发展的大战略角度考量,制定药物经济学评价政策是必然,也是需要加快的时候了。

从国家对药价谈判政策角度,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产品被纳入药价谈判目录,而谈判中关于价格的降幅将会依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制度进行确定,这会成为一个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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