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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后 药店关注度居高不下

发布时间:2017-03-23 14:05:33  来源:互联网   

“3·15”过去好几天了,但是围绕“打假”的争议还在继续。“职业打假人”的现象仍存在,还在以不同的样本给人们提供着源源不断的话题。

职业“打假人”盯上超市了

“打假”确实是造福于民的好事,能给非法盈利的商家当头棒喝,但是让一些动机不纯的小人来说,却是好吃懒做的筹码了。昨日,据《南方网》报道,有一职业打假人盯上了超市,居然还与店主讨价还价。

两包过期食品遭索赔

11日下午14时46分,一超市女老板收到打假人短信,反映在店里购买了5件食品,其中两包辣条是过期,要求店里赔偿800元。

打假人始终不肯露面

对于打假人,各方面证据齐全,多次与超市老板讨价还价,要求微信转账,却始终未露面。

以文件威胁店主“就范”

打假人出示了一份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落款的文件。故意发送消息称,“我很忙的,要去领处罚奖金,没时间去你办公室。”

由于老板娘好像并未被吓唬,故转变态度说:“你最多能给多少?能接受我就不投诉你了。”

多次被勒索

老板娘表示,店里去年因为巧克力生产日期被打假人勒索了钱。近两年来,已被打假人要钱多次了。当无法满足对方要求时,对方竟然说:“那又怎么样?你能拿我怎么样?知道这个世界有种职业叫职业打假人。”

药监局提醒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长安分局表示,索赔金额有规定的范畴,同时需要核实取证,对于店主认为职业打假人带有要挟勒索的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

所以,提醒各位药店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谨防受骗。当然,身正不怕影子斜,做好本份之事毋庸担心打假人的勒索。

一直以来,药店是“打假人”主战场

对于职业“打假人”,相信开药店的朋友并不陌生,而且大家对这类以打假名义谋取利益的人也是恨之入骨。不久前小编发过两篇关于“打假人”的文章,网友朋友们反应剧烈。

对于职业“打假人”,大家一致认为动机不纯

@A 小海马~:好听点叫职业举报人,不好听点【变相敲诈】,药店有错,举报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赵青龙:可恶,人类的悲哀 !动机是对药店经营,药品监管监督的 ,值得倡导 ,对于那些主要考虑经济利益的人,那和敲诈又有什么区别。 这动机~这行为~好笑 法律真的滋长了一部分游手好闲的人渣 没有服务业 是不可能的 我们做不到比较好我们会加倍的努力 希望能给我们机会 我们真的也很不容易。

@廖佳:名为举报,实为敲诈,与土匪有何差别!比土匪更可怕,暗中抢劫!

武汉市食药监要举报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奖励,省局认定要求违法

@无悔人生:什么职业打假!很多都是先敲诈,敲诈不成就举报。我的一个朋友就遇到过,自己开药店,经验不足,售了处方药,被人家敲诈了一千块钱。人家还说他就是专门干这个弄钱的!

在《职业打假人去药店「找事儿」,被打了》中,很多网友表示

@A天天开心:动机不纯,投机取巧,活该挨打

还有朋友认为,这些打假人太不“专业”了

@逸风逝水:打假是好。但这位挨打的确实是好吃懒做敲诈勒索之徒。其并不专业。一、维C泡腾片属于食品范畴,药房可以经营他都不懂。二、性保健大多数过不了检,他知道的。然而,他打假需要买8000元的样品吗?这明摆着是“发家致富”狮子大开口敲诈呢。假药是以性质定案而不是以数量。因此,我坚决支持药房老板狂扁无赖!用楼上老兄的建议,我们众筹为民除害。

当小编看到这句留言时,就值得深思了。

@勿言不语:虎口夺食,就要做好被老虎咬死得准备

媒体认为

打假本身没有错,但以盈利为目的的打假却违背了消费者监督市场、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初衷,打假人造假更是将这一本来充满争议的群体推上了风口浪尖。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有益补充,打假人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补充监督作用,但如何让这一群体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还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原标题:3·15后,这波专坑药店的人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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